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物价局价格公共服务工作2011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2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市字〔2011〕65号       索引号173/2011-151907

 

各县、区(开发区)物价局,市局各科、室、所、队、中心:
现将《秦皇岛市物价局价格公共服务工作2011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秦皇岛市物价局价格公共服务工作2011年实施细则》
 
                    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秦皇岛市物价局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2011年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0日,《秦皇岛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为了使方案中制定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2011年方案实施细则。
一、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工作
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是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即通过提供价格服务,按照“一年打基础,抓示范;二年全面推进;三年初见成效;四年巩固提高;五年实现常态化”的目标任务全面展开,完成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店、进市场等工作,通过建站设点,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监督)网络。让企业和群众都能够知晓价格政策、办事规程,遇到价格和收费问题立即想到价格举报,从而增强维权意识和监督能力,规范和优化价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价格公共服务重点提供以下六项服务:1、维权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2、自律服务。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3、政策服务。落实价费优惠措施,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出台有利于发展和减轻负担的价费政策。4、信息服务。发挥价格信息作用,帮助农民和企业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5、协调服务。化解企业之间、产供销各环节之间、执收与征费对象之间价费矛盾。6、综合服务。发挥成本调查、价格评审、价格认证等方面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
1、工作任务
(1)明确职责。按照“一区一站”的要求,会同社区居委会建立价格服务点或服务站,每个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根据价格服务的工作需要,聘请社区价格服务义务监督员(较大社区聘请10—20个监督员),并公布其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协助物价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协调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对所属区域的商场、超市等价格情况进行摸底和日常巡查,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及时向价格联络员进行反馈。
(2)公示价费政策。为社区价格服务站提供必需的价费资料,并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格式、分级制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价费公示栏。
(3)开展咨询服务。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快速受理社区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开展社区价格咨询服务。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所属区域社区的数量和基本情况,6—7月会同居委会在基础好的较大社区建立第一批“社区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要求占所属区域社区数量的10%,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
3、责任分工
(1)、责任领导:董洪涛(副局长)
责任科室:价格监管科
直接责任人:王永(价格监管科科长)
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山海关区、北戴河区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具体落实。
(2)、责任领导:刘旺(副局长)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
直接责任人:杨玉玲(窗口首席代表)
工作任务:牵头组织海港区、开发区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价格公共服务进园区(企业)
1、工作任务
(1)提供价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工业园)价格服务的力度,建立物价员工作网络和物价员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产品、项目的价格制定、调整、申报程序,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2)对涉企价费进行全面清理。将取消、降低的涉企收费项目落实到位,重新公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企业。
(3)完善企业“缴费负担卡制度”,凡向企业收费必须先按照规定出示“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在缴费卡上登记清楚方可执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引导企业参加“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提高价格内控和自我约束能力。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认证服务。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全市所属重要工业园区的数量和基本情况,6—7月会同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局在基础好的较大工业园区建立第一批“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掌握在8—10个(含县区),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刘旺(副局长)
责任科室:价格管理科
直接责任人:王长满(价格管理科科长)
工作任务: 牵头与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局联系价格公共服务进园区(企业)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价格公共服务进农村
1、工作任务
(1)健全网络。建立健全基层价格监督网络机制,实现“乡镇有价格公共服务站,村组有义务价格公共服务员”的目标。
(2)确定人员。每个乡镇的价格公共服务站聘请一名党政成员为站长,每个行政村确定一名义务价格公共服务员,确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
(3)价费政策公示到位。落实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实行“一镇一牌”、“一村一栏”、“一户一卡”的公示,规范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农民利益。
(4)服务农户。以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点为依托,及时为农民提供价格信息和生产成本信息,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做好新时期涉农价格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5)查处涉农违法价费案件,维护农民利益。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电价、农资价格、农村医疗收费的查处力度,查处涉及“三农”的不规范价格。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会同负责的县物价局摸清所属区域乡镇的基本情况,6—7月在基础好的较大乡镇建立第一批“乡镇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要求占所属区域乡镇数量的10%,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1)、责任领导:董洪涛(副局长)
责任科室:物价检查所
直接责任人:刘志清(检查所所长)
工作任务: 牵头组织抚宁县、昌黎县价格公共服务进农村工作的具体落实。
(2)、责任领导:宋德坤(副调研员)
责任科室:成本调查队
直接责任人:李利华(成本队队长)
工作任务: 牵头组织卢龙县、青龙县价格公共服务进农村工作的具体落实。
(四)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
1、工作任务
(1)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会同各级教育部门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公示向学生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让学生及家长明明白白的交费。
(2)建立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召开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防止向学生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3)建立教育、物价、学校、家长联系协调制度,期初、期末向学生家长发送一封学校收费情况征询信,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化解矛盾。
(4)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设立价格服务咨询室。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教育收费的咨询和举报,及时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全市学校的数量和基本情况,6—7月会同市教育局在基础好的学校建立第一批“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掌握在10%(含县区),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刘旺(副局长)
责任科室:价格管理科
直接责任人:王长满(价格管理科科长)
工作任务:牵头与市教育局联系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工作的具体落实。
(五)价格公共服务进医院
1、工作任务
(1)医疗机构要确定物价员、设立价格咨询台、监督意见箱,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医疗机构、患者座谈会,了解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
(2)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完善公示、查询服务网络以及药品价格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药价格公示查询、收费一日一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等制度。
(3)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的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强监督,建立快速处理价格举报工作机制。
(4)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医院”活动,促进价格诚信建设在医疗单位深入开展。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全市医院的数量和基本情况,6—7月会同市教育局在基础好的医院建立第一批“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掌握在10%(含县区),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刘旺)副局长
责任科室:价格管理科
直接责任人:王长满(价格管理科科长)
工作任务:牵头与市卫生局联系价格公共服务进医院工作的具体落实。
(六)价格公共服务进商场。
1、工作任务
(1)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物价员工作机制,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2)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集中开展以普及和规范明码标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力争使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100%,村镇达到80%以上。
(3)设立“12358价格投诉联络站”。在全市大型商场和超市建立价格部门与商场联系制度,联络站开设投诉举报信箱,现场受理价格投诉,调解简易价格纠纷,指导消费者依法投诉,并负责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价格投诉信息,协助处理价格争议和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引导商场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在商场、超市醒目位置开辟专栏,公布商场物价员信息资料、岗位职责以及价格纠纷处理制度、举报电话、价格承诺书等内容。定期在宣传栏发布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意识。
(5)采集经营单位价格信息,完整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并通过网络、“价格诚信台”栏目定期公布。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全市商场的数量和基本情况,6—7月会同市商务局在基础好的商场建立第一批“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掌握在10%(含县区),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董洪涛(副局长)
责任科室:市场价格监管科
直接责任人:沙秀敏(市场价格监管科科长)
工作任务:牵头与市商务局联系价格公共服务进商场工作的具体落实。
(七)价格公共服务进交通
1、工作任务
(1)交通运输部门要确定物价员、设立价格咨询台、监督意见箱,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定期了解汽车站、车队客运票价执行情况。
(2)帮助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在车站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并及时更新票价公示牌、查询服务网络等。
(3)全面推行一车一公示。各客运汽车、出租车要在车厢醒目位置张贴客运价格公示表。
(4)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公交”活动,促进价格诚信建设在客运交通经营单位深入开展。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全市的基本情况,6—7月会同市交通局在基础好的单位建立第一批“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掌握在10%(含县区),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刘旺(副局长)
责任科室:价格管理科
直接责任人:王长满(价格管理科科长)
工作任务:牵头与市交通局联系价格公共服务进交通工作的具体落实。
(八)价格公共服务进景区
1、工作任务
(1)确定景区义务价格公共服务员,建立价格工作台帐,设立价格投诉举报箱,制定快速协调处理价格举报和争议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景区价格服务网络。
(2)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制度。建立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景区停车场收费公示制度,对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公布、监督。
(3)加强对景区周边商业(商场、超市等)、餐饮、住宿、娱乐以及车站等窗口行业的价格监管。
(4)开展价格执行情况巡访,举办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受理价格举报。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全市旅游景区的数量和基本情况,6—7月会同市旅游局在基础好的景区建立第一批“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掌握在10%(含县区),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董洪涛(副局长)
责任科室:旅游价格监管科
直接责任人:刘意(旅游价格监管科科长)
工作任务:牵头与市旅游局联系价格公共服务进景区工作的具体落实。
(九)价格公共服务进市场
1、工作任务
(1)协调市场管理部门或市场建设部门建立健全物价员工作机制,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2)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集中开展以普及和规范明码标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使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100%,做到醒目、规范、有序。
(3)设立“12358价格投诉服务站”。在市场内建立价格部门与市场联系制度,明确1—2名价格联络员,设投诉举报信箱,现场受理价格投诉,调解简易价格纠纷,指导消费者依法投诉,并负责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价格投诉信息,协助处理价格争议和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引导市场各商户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在市场醒目位置开辟专栏,公布市场物价员信息资料、岗位职责以及价格纠纷处理制度、举报电话、价格承诺书等内容。定期在宣传栏发布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意识。
(5)采集市场价格信息,完整记录各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并通过网络、“价格诚信台”栏目定期公布。
2、完成时限
2011年4—5月摸清全市市场场的数量和基本情况,6—7月会同市工商局在基础好的市场建立第一批“价格服务示范站(点)”,第一批的数量掌握在10%(含县区),8—11月指导示范站(点)开展工作,12月考核、评比、验收,通过评比验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介绍、交流、表彰。价格服务站(点)固定一名价格联络员(物价局的公务人员),公布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3、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董洪涛副局长
责任科室:市场价格监管科
直接责任人:沙秀敏(市场价格监管科科长)
工作任务:牵头与市工商局联系价格公共服务进市场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具体要求
(一)要理清工作思路。开展价格公共服务重要的是要建立信息引导、政府指导、矛盾疏导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信息系统、“12358”热线为载体,以价格维权、价格公示、政策咨询、业务受理、价格认证、成本调查、价格信息发布为内容的服务体系,重点做好为企业增收服务,为农民增收服务、为优化投资服务,为保障民生服务。
(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突出新理念、体现新要求、赋予新内涵,不仅要锦上添花还要雪中送炭,不仅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做到常态化、显现化、网络化。
(三)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有分解任务的科长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县区物价部门的作用,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按照规定的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所分管的工作任务。
 

 

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一、价格公共服务进农村
海港区:黄南村
开发区:姜庄
山海关区:石河镇
北戴河区:刘庄
抚宁县:抚宁大新寨镇
昌黎县:昌黎镇杏树园村
卢龙县:卢龙镇侯家沟村
青龙县:青龙镇大丈子村
二、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
天洋新城小区
青馨家园、碧水华庭、漓江花园
观山海小区
英才社区
抚宁富强路社区
龙城明珠小区
卢龙县迎宾花苑小区
昌黎县网通公寓
三、价格公共服务进商场
海港区:广缘超市太阳城店
开发区:广缘超市开发区店
山海关区:山海关家惠超市
北戴河区:家惠超市北戴河店
抚宁县:广源超市
昌黎县:昌黎家惠超市
卢龙县:家惠超市卢龙店
青龙县:家惠超市青龙店
四、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
第五中学
开发区幼儿园
山海关南园中学
实验中学
青龙一中
昌黎县第九中学
卢龙县中学
抚宁县第二中学
五、价格公共服务进景区
海港区:新奥海底世界
山海关区:老龙头景区
北戴河区:鸽子窝景区
抚宁县:南戴河国际娱乐中心
昌黎县:昌黎县滑沙场
卢龙县:鲍子沟旅游景区
青龙县:祖山景区
六、价格公共服务进医院
海港医院
开发区医院
山海关人民医院
北戴河人民医院
抚宁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昌黎县人民医院
青龙县医院
卢龙县医院
七、价格公共服务进市场
海港区:天桥市场
开发区:孟营市场
山海关区:山海关石河市场
北戴河区:石塘路市场
抚宁县:抚宁市场建设中心
昌黎县:昌黎县鑫钢农产品交易市场
卢龙县:卢龙县冀东商贸物流中心
青龙县:青龙镇商贸中心
八、价格公共服务进园区(企业)
太阳城管委
秦皇岛市田氏酿酒有限公司
临港工业园区
兰德科技有限公司
华野矿业
开发区动力公司
卢龙龙城工业园区
抚宁县骊城热力有限公司
九、价格公共服务进交通
海港区:区交通局
山海关区:山海关公共汽车公司
北戴河区:渤海出租汽车服务中心
抚宁县:抚宁县 汽车站
昌黎县:昌黎县 客运站
卢龙县:龙腾客运公司卢龙分公司
青龙县:龙腾青龙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