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1-11-16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1-164305

秦皇岛市司法局

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近日,国家和河北省先后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我市多家单位及个人获得了国家及河北省的表彰。其中,秦皇岛市司法局继“四五”之后,再一次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抚宁县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市交通局法规科长祖宜等2人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海港区获得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称号;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司法局获得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秀红等3人获得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马冰华等6人获得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五五”普法以来,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关怀下,紧紧围绕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三双”活动为抓手,以服务中心工作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八进”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以“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好公民”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的滨海名城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