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6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60420
各县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工程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度的通知》(冀建安[2011]669号)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质量及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的制作、设置及管理工作。
二、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制作并设置公示牌的,及时督促整改,对经督促仍不按要求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