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局关于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2-03-07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2-101844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冀卫政法[2011]7号),结合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在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市场“法律八进”工作的基础上,从20122月起,至201511月底,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法治八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和促进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围绕实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以“优化社会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积极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监督、依法保护群众健康权益;树立管理创新理念,提高卫生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一是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医改政策。增强依法行政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使卫生工作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开展“优化社会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四是大力开展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卫生工作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等工作,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提高效率。要积极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广大干部职工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依法执业,忠诚为群众服务。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对社会开放的场所应当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向全公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要积极开展“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要配合司法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市场的宣传栏、课堂等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依法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益。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依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依法参与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法治八建”创建活动。“法治八建”创建活动是“法律八进”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是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通过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八建”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法治八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王连春副局长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三)制定方案。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法治八建”创建活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措施,年度考核要量化指标,考核指标要科学、全面,不能只看考试成绩,更要看实际工作绩效。对领导干部要看是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看是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对医务人员要看是否依法执业,对公共卫生人员要看是否依法防控疾病、减少疾病发生和蔓延。

    (四)广泛宣传。要注重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形式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法治八建”活动,共同做好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法治八建”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法治八建”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各县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法治八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当地法宣办,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五)时间安排。“法治八建”创建活动从20122月起,至201511月底结束。2013年,市卫生局“法治八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法治八建”创建活动进行中期检查督导,并对“法治八建”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2015年,对“法治八建”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表彰。

 

 

                  

 

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