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对餐饮单位进行食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2-01-12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2-152420
为确保餐饮环节食品质量和生产安全万无一失,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影响餐饮环节食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的隐患,近日,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陈杰带队,对昌黎县、抚宁县、北戴河区等地的餐饮环节食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检查督导组深入昌黎县双龙啤酒城、北戴河区的红太阳粥城等多家餐饮单位,实地检查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听取了各单位食品餐饮环节质量监管情况的汇报,针对个别餐饮单位明火与液化气罐距离太近、液化气罐在外存放不能上锁和部分小餐饮单位台账登记不够及时等情况,陈杰副局长现场提出要求: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气火分离;2、液化气在外面的单位不许专人管理,并全部上锁;3、食品添加剂要实行“五专管理”,采购食品及原材料要索证索票齐全,必须及完整真实的填写购销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