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1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2-103630
各县(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抚宁“12·01”坍塌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局成立6个检查组,深入县区和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
(一)检查一组
组 长:吕宝全 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春江 市城乡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乔启发 张岞云 石洪波
安建军 张 莹 李晓明
联系人:袁宝民
负责督导北戴河区及北戴河新区内的建设工程。
(二)检查二组
组 长:苏成钢 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宏琴 罗 业 叶立侠
朱少丰 刘 彤 郭智勇
联系人:王彦刚
负责督导青龙满族自治县及市安监站监督二科责任区内的建设工程。
(三)检查三组
组 长:贾连春 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李国财 李迎霞 路志华
刘 璐 周冬涛 常 征
联系人:何大江
负责督导卢龙县及市安监站监督一科责任区内的建设工程。
(四)检查四组
组 长:徐耀龙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梁勇 韩斌 王冬 杨威 李新 孙军
联系人:娄春生
负责督导昌黎县及市安监站监督三科责任区内的建设工程。
(五)检查五组
组 长:梁启星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王建辉 李世逸 宋 超
陈 光 程宝昌 乔焕新
联系人:张 锐
负责督导抚宁县及市安监站监督四科责任区内的建设工程。
(六)检查六组
组 长:逯智恩 市城乡建设局工会主任
成 员:董谊军 崔占辉 董迅恺
单海云 吕民华 赵学军
联系人:杨海波
负责督导市开发区及山海关区内的建设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指导施工,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三)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依法对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理;
(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对高大模板、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采取重点监控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机构专门抓。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坚决不留死角。凡是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坚决停工,凡是无安全生产备案的坚决停工,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停工,整改不到位不得复工;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高大模板、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采取重点监控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对不能确保安全施工的,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责任不落实等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五)各县(区)建设局务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在自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城乡建设局反馈。
联系人:刘长虹
电 话:3060882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