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4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2-154415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保障性住房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行为,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依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自查工作通知》(冀建质[2012]70)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成钢 副组长:吉海松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在各县、区自查基础上,对全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和已竣工的保障性住房工程。
三、 检查内容
1、参建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制度情况;
2、参建各方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3、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
4、工程主要使用功能执行情况、分户验收情况、终身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五、 组织安排
这次检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2年3月1日至15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拉网式全面自查。
第二阶段:抽查阶段。(2012年3月15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通知)
原则上每个检查组每半天抽查一项保障性住房工程
第一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三科、五科监督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卢龙县在建工程。
组长:王怀利
组员:常 征 邢军生 唐景祥
第二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四科监督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北戴河区、抚宁县在建工程。
组长:安建军
组员:彭永楠 张志强 李春生
第三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二科监督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青龙县在建工程。
组长:乔焕新
组员:郭智勇 吕 华 孙爱斌
第四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一科监督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开发区、昌黎县在建工程。
组长:赵学军
组员:孙 军 杨敬书 刘金成
六、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次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制订检查工作措施,按照《2012年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用表》(附件一)要求,对辖区内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2、狠抓责任落实。切实落实检查责任,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复查,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3、要求各受检工程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到场,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准备齐全备查。
4、检查组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建设局于
联系人:吕 华
电 话:3627272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