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7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2-154838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的通知》 精神,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逐步转变监管理念和模式,严格执行《河北省2011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工作机制,推进巡查体系建设,强化层级管理,提高监管效能,有效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高,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巡查范围、频次和重点
(一) 巡查范围及重点
本辖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突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新民居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工程、大型公建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的质量巡查。
(二)巡查频次
市级质量巡查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每年巡查不少于两次。各县、区质量巡查应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每年巡查不少于两次,其中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其中,对辖区内保障性安居工程每月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单位工程总数的1/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每季度普遍检查一次,至少组织一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暗访检查。
二、巡查主要内容
(一)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情况,开展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量化考核执行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商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有效运转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重点抽测混凝土强度、现浇混凝土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安装质量、重要构件几何尺寸等,重点抽测钢筋、水泥、墙体保温材料、电线电缆、防水材料等重要建筑材料。
(四)工程技术档案。
(五)工程观感质量。
(六)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
三、要求
1.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尽快制定《2012年监督执法巡查工作计划》,确保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并逐级上报。各县区《监督执法巡查计划》于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巡查时,要配备必要的、科学的检测仪器进行抽查、抽测,提高巡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坚持用数据说话,保证巡查工作准确性,增强巡查工作的威慑作用。
3.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查处的查处,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记入《监督记录》,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重要内容和工程能否备案的重要依据。
4.巡查结束后,要及时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通报》,并加强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巡查通报上报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建设局将各县区上报的巡查项目和结果,列入年终考核和监督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建设工程质量巡查通报汇总后上报省厅。
5.监督执法巡查工作突出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项目,发挥综合管理合力,实行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对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曝光、经济处罚、降低级别、吊销资质、清出市场的处理,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和威慑力。巡查工作完成后,向全市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通报》。
6.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巡查结果承担工作质量责任。通过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工程质量真实情况,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订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市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 华 电话3627272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