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3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2-163438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为了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技能,从源头上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同时,在全市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保障作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 培训考核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的非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抹灰工、砖瓦工、木工、钢筋工、油漆工、混凝土工、石制作工、水暖工、模板工、管道工、架线工等。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焊工等)不参加此项培训考核,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报名条件
(一)培训考核由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报名。
(二)初级工申报条件:年龄在18至60周岁,在本职业(工种)见习一年以上,身体健康。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身体健康的,可申报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2.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毕业生;
3.大、中专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在工人岗位上见习期满后;
4.在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单位填写的报名汇总名册(见附件);
2.个人报名表(见附件。同时交一寸免冠近照1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贴在个人报名表上);
4.身体体检合格证明;
5.申报条件中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三、培训考核方式
(一)培训采用国家、省统一规定教材,采取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集中授课与自学实践相结合、培训学校与农民工夜校相结合的“三结合”的方式。
(二)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培训由秦皇岛市润安建设工程职业培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由市城乡建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三)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由市城乡建设局颁发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培训考核时间
从下文之日开始,各单位即可组织报名。具体培训、考核时间由培训学校统一安排。
五、培训考核费用
培训费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培训教材统一发放,按价收费。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一)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地址:海港区西港路79号,联系电话:3061341
(二)市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地址:海港区西港路79号,联系电话:3195061
(三)秦皇岛市润安建设工程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科。地址:海港区燕山大街115号4楼。联系人:赵 猛 解与白
联系电话:3651017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