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0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232/2012-162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委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北戴河新区”门户网站(www.bdhxq.gov.cn)下载,也可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北戴河新区管委会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县老沿海路东段,邮编:066311,电话:3590000,电子邮箱:bxqmsk@126.com)
一、概述
(一)逐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由综合办公室承办。
  
 (二)逐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印发北戴河新区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组织各部门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涵盖了老百姓关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区规划、投资类项目建设等热点问题,登陆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即直接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随着新区管理体制的逐步理顺,社会对我区信息的关注度较高,表现出我们在信息公开方面与人民群众对信息了解日益增加需求之间存在一些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现有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公开的时效性不强;
二是公开的方式、渠道还有待拓宽;
三是随着新区各机构部门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在各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