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进行审核清理

发布时间:2012-02-24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167/2012-15545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审核清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2月17,我市召开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会议,对下步清理、整顿、审核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区商务局领导和生猪定点企业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我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企业28家,年屠宰生猪超过100万头,除满足我市消费外,每年还向北京等周边省市供应生猪肉品50余万头,对保障全市和周边地区的肉食品安全起到了中流砥柱的重要作用。此次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分部署自查、审核清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重点是对20088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施行前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加强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对200881日后设立或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强化监督检查和准入管理。

为把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市肉食品安全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生猪屠宰行业秩序的进一步规范,肉品质量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市商务局领导对审核清理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具体的要求:一是各县区商务局严格落实省视频会议及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管控力度,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案件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审核清理工作。二是各县区商务局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已换发证牌的企业,对照行业标准,查缺补漏,进一步明确审核的标准、程序、资格等事项,提出具体的整改时限和要求。三是各县区商务局积极开展“回头看”和自查,严格执行审核换证工作标准,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资格认定,坚决取缔未取得定点屠宰资格的生猪屠宰企业,对出租、转让生猪屠宰证书、标志牌或屠宰病害猪、制售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确保清理审核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推进我市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