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财政支撑倾力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2-06-01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2-111912
围绕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市财政强化资金保障,连续两年公共文化预算支出增幅在40%以上,一大批公共文化设施建成达效,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是支持文化设施大发展。加大重点工程支持力度,市级累计投入建设资金8.6亿元,文化广场、报业大厦、海上音乐厅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对外开放,提升了城市文化承载能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市级投入专项资金,挽救了昌黎地秧歌、北戴河秦行宫遗址等82个项目,丰富了我市旅游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投入,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750万元,支持了社区文化活动室、乡镇文化站、县区数字影院、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工程建设,提高了公共文化均等化水平。每年通过各类文化设施,组织文化活动演出2万余场次,丰富了城乡居民业余文化生活。
二是支持文化体制大变革。按照“改革成本必须付出,财政投入不能减少”的要求,2011年起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300万元,支持宣传文化系统优化管理机制,转变经营方式。目前,全市已有3家文化事业单位完成改制工作,实现了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要求,市财政拨付给海之蓝歌舞团、海燕演艺公司等文艺团体运转经费300万元,帮助企业扎根基层、面向市场、服务群众、做大做强。
三是支持文化产业大繁荣。加强文化产业投入,市级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落实文化改制企业免征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批文化企业迅速崛起,满足了群众对文化产品内在需求。支持培育文化市场,成功承办了全国科技成果巡回展、河北图书博览会等多项文化活动,提高了我市文化市场知名度,带动全市文化产品消费。支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完成了《海上生明月》、《海誓南戴河》等节目改版升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