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冶金等八大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6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7-145220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冶金等八大行业汛期安全
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局,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中省属以上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我市冶金等八大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0日
全市冶金等八大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防汛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提高防洪综合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防因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冶金等八大行业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防止电气事故。对煤气发电、变电站、配电室、接线柜、电缆沟、高压线等电气设施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防雷部位的防雷接地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厂房、氧气管道、煤气管道、煤气柜等接地设施、跨接线及避雷设施完好;电工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落实电工作业票和作业挂牌制度;劳保防护用品用具要及时检验检测,保证安全有效,并按要求佩戴使用。以防止雷雨天气下触电、雷击和电器设施设备短路、雾闪、放炮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防止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事故。炼铁、炼钢、轧钢、铸造等生产环节,要严格防范雷雨天高温铁水、钢水、锌液等遇水爆炸发生高温灼烫事故,要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及时修补厂房漏雨点,防止雨水灌入车间并在炉基、操作平台等处的积聚,确保相关作业场所和铁水包、钢水包、渣罐等相关设施设备保持干燥。
(三)防止各种有毒有害介质泄漏。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种能源介质管网、储罐以及管道支架的巡检,高度关注敷设较低和埋地敷设的管道,发生险情时,应及时切断介质;要严格落实抽堵盲板、管道清扫置换等高危作业管理,做好过程监护和各项应急准备;要严格落实工业企业涉煤气作业的有关规定,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涉煤气作业。
(四)加强地面以下生产设施安全防护。对处于地平面以下的连铸设备、轧钢设备、地下泵站、隐蔽工程和坑槽沟池井内的相关设施设备要采取防淹灌措施,防止造成意外停产和安全事故。
(五)加强物料管理。加强原料堆场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采取苫盖等措施,严防料堆滑坡等事故,确保生产稳定进行;加强地下料仓与物料运输管理,避免潮湿物料进入转炉、电炉、精炼炉等引发熔融金属爆炸事故。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9月底。
(一)准备阶段(6月20日前)。县区局要组织辖区企业召开一次防汛工作动员会,开展一次汛期安全警示教育,进行一次防汛物资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完善应对方案和措施。
(二)检查整治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各有关企业要对照防汛工作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开展全员岗位练兵,使每位员工熟悉汛期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企业汛期应急处置能力。县区局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重要时期和重点地区防汛工作的督导调度,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汛期结束后,各县区各相关企业应及时对防汛工作进行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做法,要不断推广学习,查找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有关企业要切实吸取去年“7.19”特大洪水灾害惨痛教训,提前谋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巡查调度,及时掌握情况,靠前指挥,帮助企业安全度汛。
(二)周密部署。县区安监局要督促辖区企业根据本地区本企业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针对不同的易受灾区域,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专门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通信器材、应急车辆和应急救援物资,明确紧急状况下断电、停气等应急处置程序,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加强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洪、抢险安全知识的专项培训,确保每名队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类工具、设备的使用技能。
(三)加强应急值守。要组织安排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果断、有效处理,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