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整治医疗广告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5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3-145043
各县、区文广新局:
6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河北省集中整治医疗广告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视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再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杨汭副省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6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集中整治医疗广告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字〔2012〕73号)。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秦皇岛市集中整治医疗广告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秦政办〔2012〕68号)。为开展好集中整治医疗广告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文广新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机构,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县区的具体落实意见。
二、各县区文广新局要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分工,具体部署各职能部门责任。
三、各县区文广新局要积极会同政府督查室,制定督导方案和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好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
四、各县区文广新局要积极做好宣传舆论和信息沟通工作,形成高压态势和打击声势。同时还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随时报送市局新闻出版科。
五、各县区文广新局要积极督办本县区及相关部门查获重大案件,要追根溯源,彻查到底。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严惩犯罪行为。
六、各县区文广新局要在完成好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对本地的印刷企业,出版物市场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不遗漏一家企业。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的每一家企业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此情况将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