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四个突破

发布时间:2013-01-23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3-142656

    一是建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为实施绩效评价提供依据。以政府名义下发了《秦皇岛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在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将绩效目标首次编入部门预算,全面加强事前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控制和事后绩效评价等管理。出台工作规范,探索绩效评价有效方法。陆续出台了《绩效评价内部协调制度》、《绩效评价联席会议制度》、《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工作程序、目标申报、评审论证和专家管理等工作予以规范。完善既有文件,增加绩效管理内容。完善了涉及民生、农业、科技、教育等35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和落实措施,推进财政资金全过程的绩效管理。通过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确立了有效的评价方式。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确定了三种评价形式,即直评、自评和复评,保证了评价覆盖面更广、评价质量更高。对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重大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直评,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深入项目单位及现场实地考评,对项目作出综合评价。对一般项目,由部门单位实施自评,在规定时间内形成评价报告报送财政局审核备案。对各单位的自评项目,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报告审查后,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复评,增强部门责任意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三是扩大了评价的实施范围。经过近年的先行试点,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逐步扩大。评价项目由2010年的36个扩大到2012年的80 个,项目覆盖到市直所有重点支出部门,涉及财政资金从2010年的3.17亿元增至2012年的16.43亿元。2012年计划实施的80个项目,含财政重点评价项目20个(主要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工程)、部门自评项目60个。
    四是提高了结果的应用水平。加强预算项目指标和目标的科学论证,改变“先要资金,再找项目”的现象,一些无绩效或绩效低的项目,以及临时拼凑的准备不充分的项目被鉴别出来,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项目建设。2012年,部门单位申报的发展性项目500项,涉及资金38.2亿元,经过评审论证,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415项,审减85项,审减资金10.1亿元。2013年,将对蔬菜产业发展、应急度汛、港城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等20个预算申报项目的必要性、预期结果、预算资金额度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事前重点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项目绩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预算安排时优先保障,绩效评定为其他等次的项目从紧或调减撤销安排。启动了部门绩效预算文本编制工作,包括部门三年事业发展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等,作为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