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为我市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发布时间:2013-02-20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175/2013-15394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在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特色旅游村镇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纲要》提出要大力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城市游憩带和特色旅游村镇建设,发展家庭旅馆,营造良好的居民休闲空间;要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鼓励开展城市周边乡村休闲度假;同时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纲要》为我市下一步休闲旅游工作明确了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提升我市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的品质、层次和规模,推进我市乡村、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