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下发“秦皇岛市中油华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抚宁服务区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4-17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食药监〔2012〕123号 索引号216/2013-103615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同意对以下单位下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秦皇岛市中油华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速抚宁服务区职工食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张晓辉
详细地址:抚宁县留守营镇四赵各庄
类别:食堂
备注:不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
请以上单位接到此文后,要依法经营,确保饮食安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