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海关区民盛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项目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食药监〔2012〕13号 索引号216/2013-104040
根据“山海关区民盛药店”的申请,经现场检查验收,基本符合规定,同意对以下药店经营做如下变更:
1、山海关区民盛药店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经营范围增加:中药饮片
2、抚宁县百分百药店
原经营地址:抚宁县杜庄乡小部落村88号
变更后地址:抚宁县杜庄乡小部落村村口
注: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需重新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