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制定执行工作生活十不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06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 索引号168/2013-160704
一、不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及自行改变或不执行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不准工作日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休假和在岗不履职;
三、不准工作时间窜科室聊天和上网玩游戏、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以及下棋、打乒乓球等娱乐、健身活动;
四、不准工作日中午喝酒;
五、不准工作时间购物、洗澡、办私事等;
六、不准值班时间空岗;
七、不准在机关打牌、打麻将和进行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八、不准涉足歌(舞)厅、足疗、洗浴中心等高消费休闲娱乐场所;
九、不准公车私用;
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正当执行公务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