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对2012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7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3〕23号 索引号167/2013-160014
各县、区商务局,中石化秦皇岛石油分公司、中石油秦皇岛销售分公司、秦皇岛中油华奥有限公司及市直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对2012年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商运行字[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严格执行省商务厅文件的基础上,提出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企业须提交的年检材料
1、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①《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③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或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⑥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⑦油库基础设施在2012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确认文件及验收合格文件;⑧企业2012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2、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①《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②《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③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⑤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2012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⑥企业2012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⑦加油站、点提供加油机在有效期内的计量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⑧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⑨加油站、点近期外观照片(6寸)。
二、年检材料的报送时间
1、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2、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三、关于2012年度年检工作的几点要求
1、今年的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及中石化、中石油、秦皇岛中油华奥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辖区及系统内所属企业的年检材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按要求认真提供真实可靠的年检资料,认真填写年度检查登记表,不得漏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年检工作的严肃性。
2、各县区和中石油、中石化、秦皇岛中油华奥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年检材料及秦皇岛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
3、批发、仓储企业上报材料一式两份,零售企业一式一份(要求A4纸,文字机打),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