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下发卢龙县同德医药商场等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5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食药监〔2012〕335号 索引号216/2013-162730
为繁荣我市医药市场,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下发以下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1、卢龙县同德医药商场
企业负责人:乔玉和
质量负责人:赵爱君
经营地址:卢龙县卢龙镇迎宾路东侧汽车站南
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2、昌黎县赵炳先药店
企业负责人:赵永梅
质量负责人:梁艳军
经营地址:昌黎二街兴昌里
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请以上企业接此通知后,于30日内,向市局市场科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