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青龙满族自治县民心乐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4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食药监〔2012〕439号 索引号216/2013-172346
根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民心乐药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经现场检查验收,基本符合规定,同意对以下药店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1、青龙满族自治县民心乐药店
原经营地址:青龙县凉水河乡上草碾村
现经营地址:青龙县双山子镇双山子村
2、抚宁县康美大药房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增加经营范围:中药饮片
3、抚宁县康乐医药有限公司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增加经营范围:中药饮片
注: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需重新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