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2       发布机构:人民银行(外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220/2013-112904

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201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秦皇岛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秦皇岛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务院办公厅以及人民银行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注意结合履职实际,不断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公开载体和形式,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公开评议和检查,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务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事务办公室提供法律保障,各部门参与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此外,重新审定了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等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业务管理培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秦皇岛市中心支行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秦皇岛市政府组织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集中学习了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以及涉密安全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在2012年3月22日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行、市政府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专题讨论和修改,于3月26日发布到秦皇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政务公开内容审查规范化。在实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过程中,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对在互联网、报纸等载体公开的政务信息,经过保密、合规审查后方可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五)不断丰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在政府信息网中政务公开内容。目前,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已对行业介绍、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行政许可等进行了更新录入发布,截至2012年底,累计上网填加107篇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4篇;政策法规19篇;工作报告3篇;工作动态49篇;行政执法26篇;其他6篇。

(六)立足履职实际,稳步推进政务主动公开。在办公楼一楼建立了“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将贷款卡核发、征询查询、账户核准、支票影像、外汇管理、外资外债、国库业务等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统一集中在一楼办公,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设立触摸屏、宣传橱窗等形式广泛推行服务事项、工作流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详细公示各项服务业务的处理程序、要求以及服务标准。综合服务大厅运行以来管理有序,行政许可工作更加规范,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及时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召开了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邀请行风监督员对秦皇岛市中心支行近两年综合执法检查、对外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从监督员座谈会和征求意见卡情况看,社会各界对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的履职情况比较满意,征求意见卡满意率为100%。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强化了内部监督检查,提高了行政能力和服务效率。

(八)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的认知度。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反假宣传进社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等活动,全方位宣传人民银行的职能和反洗钱、征信管理、反假币等金融法律法规,并就社会公众关心的银行卡诈骗、人民币反假常识、个人征信知识等金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复和解释,河北经济频道今日资讯栏目、秦皇岛市电视台今日报道栏目和秦皇岛日报、晚报等对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促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金融、了解人民银行。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职责和设置

公开了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的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保留行政审批设定决议、国家金库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经营装帧人民币管理办法、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等与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行政许可文书范本、咨询电话、办理程序、项目依据、行政许可对象、条件、提交材料、期限、结果、承诺及投诉方式、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四)履职业务信息

公开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提供审核材料目录、相关业务岗位职责等履职信息。

(五)政务公开信息

公开了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六)其他有关信息

公开了秦皇岛市中心支行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对外服务承诺、反洗钱举报方式、反假币活动和征信工作动态、帐户知识问答及国债兑付知识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申请加入了秦皇岛市政府门户网,通过秦皇岛市政府门户网-“中国·秦皇岛”(网址://www.qhd.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信息。

(二)大众传媒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秦皇岛市金融形势分析、工作动态,以及有关履职业务信息。

(三)其他形式

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选择载体或方式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1)办公场所、公告栏、公开栏、宣传折页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2)通过手机短信群发等方式公开有关信息;(3)先后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反假币知识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向广大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推广、宣传、普及金融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2年度,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2013年,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力求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加强与上级行、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信息,接受工作指导,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在内部加大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结合自身履职实际,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分类管理,合理划分主动公开事项并及时公开,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政务信息公开与“两管理,两综合”工作要求相结合。以整章建制为抓手以规范公开信息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心,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形势,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工作目标,全力推动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方便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查询了解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有关政府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办公地点:秦皇岛市迎宾路155号,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

公开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066001

联系电话:0335-3996011

来函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