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旅游局四举措加强清明节期间景区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29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175/2013-172600
清明节是出游踏青、野外上坟较为集中的时期。为确保旅游安全,卢龙县旅游局近日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消费环境。
一是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全面落实防火目标责任制,强化管理,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在景区景点入口、沿线重点部分、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严禁在景区山场吸烟,严禁焚烧杂草。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散发森林防火宣传单,设置防火宣传牌和防火标志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三是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组织人员对景区内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是加强值班制度。要求各景区景点,“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景区火灾日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景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