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旅游局政风行风建设暨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3-04-02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175/2013-16404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加快“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滨海名城建设步伐,我局郑重承诺:
一、牢记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
以促进旅游发展环境、旅游生态环境,确保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游客,将政风行风建设暨改善“两个环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1、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机关办事人员,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科室经办人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问明事由,做好记录,交经办人处理。
2、接办事宜限时制。旅游有效投诉5日内受理,30日内办结;旅行社初审工作,资料不全的一次告知,手续齐全的7日内上报,导游资格认证,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上报。对涉旅企业和游客提出办理的事项,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
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旅行社初审及行政监管等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优化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严厉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全力为游客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五、加强廉政建设,树立“窗口”形象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报”。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 电话: 366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