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政局关于冬季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7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3-164949
各县区民政局: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事件,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各县区要认真吸取教训,联系本地实际,结合冬季救助工作特点,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大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对露宿街头、桥涵、公园等区域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主动救助,严防发生意外。
2、对流浪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要做到先救治、后救助。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及时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并留下求助方式。
3、各个县区要与当地医院协商合作,每个县区至少指定两所正规医院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定点医院,以保障流浪病人得到及时医治。
4、各项救助经费要在合理的开支范围内,及时使用到位,不得滞留。
另外,2013年中央救助补助资金申请工作(详见附件)已经开始,请各县区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表,此报表务必与民政事业统计系统上报的数据一致,在给本县区财务科提供上报数据的同时上报市局福利科。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