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7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2013〕24 号 索引号170/2013-091353
秦环〔2013〕24 号
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
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环保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油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现将我市油气污染治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排放情况调查
对辖区内油气污染情况进行统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管理台账,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相关统计表、明细表的填写统计工作,于2013年5月底完成,并报市环保局。
二、加大油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力度
对已建成的油气污染防治设施,要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业主单位,要实施限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予以查处。
三、规范环保达标验收工作
对完成油气污染治理的业主单位,市环保局将及时组织相关县区部门进行环保达标验收,确保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四、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5月底前将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名单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组织相关县区进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五、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于3月1日前将此项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报市环保局。
附件:《秦皇岛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联系方式:环境监测与应急科 燕柳华
联系电话:0335-3636193
电子邮件:huanbao20@163.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