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县(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9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3-183340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检查组将于2月28日前对我市、县(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是督导检查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落实情况,为确保按时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采购资金足额落实。根据调查摸底,各县(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使用非正版软件的现象,需要拿出专项资金采购正版软件进行整改,并要将本级政府各部门正版软件采购资金一次性足额列入2013年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今年3月底前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周报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市、区)政府机关正版软件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将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落实情况,经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于每周一报送至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省政府。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软件正版化工作承诺书》承诺事项,我办将每周向各县、区通报关于采购正版软件的资金落实情况,对此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将作为省督导检查的对象,确保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