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口岸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9-19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文号: 索引号233/2017-10565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70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的要求,我办对本部门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文件公布如下: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数量1件。
类别为市政府部门文件。
废止文件为: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航空口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秦政〔2008〕112号)
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口岸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