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积极配合做好我市可再生能源信息员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12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98/2013-163435
为做好2013年及以后全国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统计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信息收集及审核工作,建立健全的可再生能源信息员机制,规范信息填报内容和流程,按照《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01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确认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2〕78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成立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复函》(国能综新能〔2013〕170号)等文件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拟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信息员培训及认证工作。
我委将积极配合做好秦皇岛市可再生能源信息员培训工作。目前已通知我市各县区未参加培训或未通过认证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垃圾发电等开发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按时报名参加可再生能源信息员培训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