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2013年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0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3-150234

各县区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当前,全市建设工程即将陆续开复工。为使复工后全市城乡建设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确保 “两会”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零事故”,给全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奠定良好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重要性

春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克服松散和麻痹思想,及早规划制定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及工作方案,同时按照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两会”和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建安【201336号)和我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第一季度调度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和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复工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节后复工,大量的新工人涌入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用工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一是准确掌握进场工人的健康状况,不得使用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二是必须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账必须与三级教育台账相符合。三是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增强其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四是施工企业公司、项目部、班组和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2013年安全生产承诺书。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第一季度我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未落实上述要求的责令停工补课。

三、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全面自查自纠

节后复工前,施工企业公司主管经理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二查深基坑、高支模架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并按规定组织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提供检验报告;三查是否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四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质量是否合格;五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建房屋是否稳固等;六查文明施工“五个必须”是否落实。自查自纠符合生产条件的,在《2013年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前自查整改合格报告》(见附件)盖三方公章后报当地安监机构,并经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四、严格组织对建设工程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各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监督检查春季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未按规定上报《2013年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前自查整改合格报告》擅自施工的,一律停工,并追究相关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责任;对上报《2013年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前自查整改合格报告》的,复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发现责任不落实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一是各方项目责任主体主要责任人不到位的一律停工;二是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的一律停工;三是相关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一律停工;四是深基坑等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停工;五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的一律停工;六是施工现场“五个必须”不落实的一律停工。对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各县区安监站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春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充分动员、严密组织、严格检查、追求实效。各级安监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对监管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因此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城乡建设局将在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专项行动进行通报。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前自查整改合格报告》

 

 

 

 

                           一三年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