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造价员(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0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3-160803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计价行为,建设行业诚信计价、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树立行业榜样,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市优秀造价员(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造价员(师)申报条件
1.我市专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成绩突出并在工程造价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在管理工作岗位工作的造价员(师)和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参加评选。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突出,是单位的业务骨干。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2012年完成概预结算编审工作量:土建专业在2000万元以上,安装专业在 500万元以上,市政专业在1000万元以上。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考试合格。
6.积极参加造价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支持造价管理部门的工作。
二、评选办法
1.优秀造价员(师)评选采取基层推荐的方式,市属各单位以单位进行推荐,各县区所辖单位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推荐,不限名额。
2.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好中选优,真正把具有较高的公信度、专业技术突出、职业道德素质较高的造价员(师)推荐上来。拟推荐的优秀造价员(师)要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3.申报优秀造价员(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 优秀造价员(师)申报表;
⑵ 造价员(师)证书复印件;
⑶ 2012年继续教育合格证复印件;
⑷ 2012年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⑸ 2012年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业绩成果文件原件一份(成果文件仅限于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审,并附备案审核表);
⑹ 市造价站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⑺ 单位公示结果。
以上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市造价站行业管理科。上报资料弄虚作假者,将终身取消优秀造价员(师)评选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4.符合优秀条件的造价员(师)将在秦皇岛工程造价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管理
优秀造价员(师)的评选工作由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具体负责。为做好评选工作,成立优秀造价员(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乔殿义(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组长:王晓利(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站长),成员:李茹芹(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副站长)、闫智胜(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副站长)、李文生(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副站长)。
四、表彰奖励
2012年度优秀造价员(师),市城乡建设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优先推荐参加“河北省建设工程资深造价员”的评选,其先进事迹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接此通知后,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1.2012年度优秀造价员(师)申报表
2.2012年度优秀造价员(师)推荐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