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承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弄虚作假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0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3-161912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承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弄虚作假情况的通报》(冀建质[2013]13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查找问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绝不允许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伤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一定要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2010]9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重点监管,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责任。
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对于需出具相关证明的企业,要严格施工现场检查,据实出具证明材料。对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增证、补证、变更及“三类人员”补证、变更等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加盖公章。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承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弄虚作假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