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13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3-163907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部署,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建立长效监管体系,消除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二)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对本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在作业前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三)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根据规定组织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四)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

(五)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存在未经审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为;

(六)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组织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是否专设监护人员;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是否明确各自职责,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七)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有限空间作业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对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加强日常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10日开始至517日)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苏成钢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单位由质安科、市安监站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

各单位在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全面提高本辖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意识。

(二)组织检查阶段(517日至531日)

各施工单位要在5月中下旬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5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市、县(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将结合网格检查,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施工单位在此阶段继续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全市检查阶段(61日至610日)

迎接市安委会组织的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重视,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本单位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结合整治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检查并做好指导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违章严重的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进行处罚。

(三)各施工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把有限空间作业队伍准入关,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严格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提高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反馈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于每月(20135月、6月)底报送市安监站。

联系电话:3195312    传真:319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