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外埠驻秦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9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商〔2013〕99号 索引号167/2013-135503
根据秦皇岛市政府关于《秦皇岛市驻秦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进驻我市的外埠驻秦单位进行了年检。对部分因业务变更等原因没有进行年检的驻秦单位,经研究决定予以注销,其《外埠驻秦单位管理登记证》及驻秦单位公章、财务章同时作废。
具体名单如下:
1、廊坊市博泰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驻秦皇岛联络处
(管理登记证108号)
2、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143号)
3、唐山海港华腾贸易有限公司驻秦皇岛联络处
(管理登记证159号)
4、北京门窗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189号)
5、黑龙江省石油化工销售总公司大庆分公司秦皇岛联络处
(管理登记证214号)
6、内蒙古铁鑫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16号)
7、三晋铁路公正计量行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17号)
8、内蒙古中煤蒙发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32号)
9、准格尔旗伊东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64号)
10、江苏名洋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79号)
11、张家口市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94号)
12、广西鑫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办事处
(管理登记证295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