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食药监局启动“百日亮剑”行动
发布时间:2013-10-17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090336
为切实开展好“两打两建”和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近日,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10月10日到2014年1月20日,组织全系统开展“百日亮剑”行动,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获一批违法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餐饮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四非”、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走票”、药师不在岗等“顽疾”,一律下猛药整治,顶格处罚,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
在餐饮服务环节,该局重点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工作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以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和深入治理。督导涉餐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加工行为,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紧密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加大对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的排查整治力度。严查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等行为,重点排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和重金属超标等隐患,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夸大功能、宣传疗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以及盗用、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以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和盗用批准文号为重点开展化妆品隐患排查整治。
在药品生产环节,以基本药物和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严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经营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购销渠道的排查,对城乡结合部等高风险区域开展重点检查,严厉查处 “挂靠”、“走票”等出租、转让证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使用环节重点对民营、厂矿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村医务室,特色专科门诊,个体诊所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诊所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未按储存条件存放药品,非法配制、销售医疗机构制剂等行为;开展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经营使用无生产证明文件的产品,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县以下医疗机构用械情况进行严格排查。
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振勇要求,全系统在“百日亮剑”行动中要对全市餐饮药品市场重新梳理、排查一遍,最大限度化解风险,为群众安全饮食用药创造良好环境。要把“台账”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落实到每一项活动、每一次检查中,使每个企业、每个阶段、每次被查的情况都有据可查,用事实说话、用台账交账。要用“查没查、细不细、改没改”去衡量执法效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决不能漏过一个企业、放过一个隐患。
据悉,“百日亮剑”行动中市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同时督导各县区做好稽查办案工作,对有影响的案件,将认真进行解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