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13-09-17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232/2013-235342
为认真落实全市“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北戴河新区于9月16日召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据了解,全面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新区工管委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从9月份开始,用4个月时间,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并成立了由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郑泉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会上,新区财政局负责人宣读了《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管委会副主任王占胜对新区“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占胜强调,做好“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要在深入研究政策上下功夫,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在政策法规框架内、沿着正确的方向有序推进;要把握政策、规范程序,对专项治理范围内的单位、人员逐一清理、逐一核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此次治理工作将重点清理8类人员: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