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国辰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临时)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05-30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房字〔2013〕90号       索引号173/2013-173316

海港区太阳城商业区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秦政【201181号)规定,你中心管理的国辰停车场已经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秦备案登记核字【2012】第59号),该停车场位于太阳城五兴居饰至同仁药店门前,有80个车位。按照《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秦价房字〔201167)规定,经研究,现将国辰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临时)批复如下:

一、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白天,小车3/次、大车5/次。夜间(晚10点至次日早6点),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在白天的基础上加收一倍。

二、该收费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自201361日起执行。待新收费政策出台后,依据相关规定重新申报,并取得正式的收费标准。

三、你公司接此批复后15日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

四、停车场按批复标准收费,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由市物价局监制的收费公示牌。

五、如不能按要求履行批复规定,市物价局将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罚。

此复

 

 

 

一三年五月二十八

 

 

 

 

 

主题词:停车 服务 收费 通知

  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5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