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停企业“一企一卡”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10-31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2013〕149号 索引号170/2013-142546
|
|
|
|
|
秦环〔2013〕149号
关于关停企业“一企一卡”制度
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环保局:
自全市实施关停企业“一企一卡”制度以来,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开展了关停企业监督检查,但报送情况极不平衡,存在许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现将各县区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截至目前,北戴河区环保局报送了辖区5家关停企业6月份第3周、第4周、7月份第1周关停企业检查卡。海港区环保局报送了辖区19家关停企业6月份第3周检查卡。抚宁县环保局报送了辖区53家关停企业6月份第4周、7月份第1周检查卡。昌黎县环保局报送了辖区59家关停企业的7月份第1周检查卡。
卢龙县、山海关区和北戴河新区没有报送。
二、存在问题
从目前各县区报送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县区尚未落实关停企业“一企一卡”制度。二是时效性差,个别县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检查卡。三是填报内容不全,无法准确、全面地反映被检查企业目前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关停企业“一企一卡”制度。按要求每周开展一次辖区关停企业专项检查,认真全面填报停产整治企业现场检查卡和关闭企业现场检查卡,每周一下午5点前将上周检查情况报市环境监察支队,此项工作将纳入市局年度目标考核。对未按期填报的县区,将根据关停措施落实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
2013年7月1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