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的批复(84号文)
发布时间:2013-03-12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191348
秦食药监〔2013〕84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的批复
为繁荣我市医药市场,本着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建立以下药品零售企业:
1、秦皇岛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昌黎碣阳大街店
企业负责人:王成举
质量负责人:张燕(药师)王小强(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
经营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碣石雅园12号商铺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剂(除疫苗)
2、山海关区宝清药店
企业负责人:姜宝清
质量负责人:杨海英(药士)
经营地址:山海关区户远寨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3、抚宁县康裕药店
企业负责人:史广军
质量负责人:耿顺燕(药师)
经营地址:抚宁县石门寨镇北赵庄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剂(除疫苗)
4、昌黎县仁乐药店
企业负责人:于静
质量负责人:常娟(药师)
经营地址:昌黎县昌黎镇五里营村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5、昌黎县博惠药店
企业负责人:张云龙
质量负责人:李立强(药师)
经营地址:、昌黎县二街205国道南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请以上药店接此批复后,抓紧筹建,并在6个月内完成。在此期间不允许发生药品购进及销售行为。药店向市政务服务中心药监窗口分别提交:药店批复复印件、验收申请、自查报告、从业人员体检证明、质量管理文件目录、设施设备情况,与批发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经市政务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市局市场科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否则,此批复自行废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