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下发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决定(114号文)

发布时间:2013-04-07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192016

 

秦食药监〔2013114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下发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决 定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同意对以下单位下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1、秦皇岛市五粮液大酒店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张用兰(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海港区海阳路267号文博城9号综合楼
类别:大型餐馆
备注:含凉拼;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
2、秦皇岛汉风餐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王云涛(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95号
类别:大型餐馆
备注:含凉拼;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
请以上单位接到此文后,要依法经营,确保饮食安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