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下发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决定(234号文)
发布时间:2013-08-07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221657
秦食药监〔2013〕234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下发餐饮服务企业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同意对以下单位下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1、秦皇岛市海港区聚仁堂快餐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付宝有(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北路市检察院南侧
类别:大型餐馆
备注: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
2、海港区川骄火锅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尹妍(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50号
类别:大型餐馆
备注:单纯火锅;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
请以上单位接到此文后,要依法经营,确保饮食安全。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