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通知(244号文)
发布时间:2013-07-29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225811
秦食药监〔2013〕244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通知
根据“秦皇岛市保康医药商场有限责任公司”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经现场检查验收,基本符合规定,同意对药店经营地址做如下变更:
秦皇岛市保康医药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原经营地址: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322号
变更后经营地址:里维埃拉观海小区商业140-21-4
注: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需重新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