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1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环〔2013〕205号       索引号170/2013-090039

 

 
 
 
 
 
 
秦环〔2013〕205号
 
关于做好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利剑斩污”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环保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于11月18日相继联合召开了全省、全市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攻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从11月18日至明年5月底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攻坚战。省、市公安、环保部门的主要领导先后做了重要讲话,并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会议规格高,对工作任务要求高,各县(区)环保局要根据我省关于《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根据此次会议部署,我市成立“利剑斩污”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杨齐鸣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赵然、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宗赢、纪检组长栗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部、情报、警务保障、治安、技侦、刑警、网安、法制、禁毒、经侦、食药、环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和市环保局办公室、环评科、政策法规科、总量科、污防科、规划财务科、宣教中心等部门以及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孟繁文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王秀丽同志分别兼任本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抽调两部门精干力量组成。请各县(区)环保局迅速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相应方案,并成立攻坚战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攻坚战实施方案》可在省公安厅环安总队网页通知通报栏下载。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