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转发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8 发布机构:null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费字(2013)218号 索引号173/2013-110536
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