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转发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血塞通胶囊价格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8 发布机构:null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73/2013-164228
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物价局: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血塞通软胶囊价格问题的通知》(冀价管函[20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血塞通软胶囊价格问题的通知》
二O一三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 转发 药品 价格 通知
抄 送: 市直有关单位 部队驻秦医疗机构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印发
河北省物价局文件
冀价管函〔2013〕8号
关于血塞通软胶囊价格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血塞通软胶囊最高零售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昆明圣火药业生产的血塞通软胶囊列为优质优价品种;根据企业生产成本情况,适当调整其最高零售限价:0.33g﹡24粒,最高零售限价调整为每盒60元。
二、实行统一定价的血塞通软胶囊的最高零售限价也做适当调整,具体为:100mg﹡30粒(代表品),最高零售限价调整为每盒90元;100mg﹡12粒,最高零售限价调整为每盒37.20元;100mg﹡24粒,最高零售限价调整为每盒72.60元。
本通知从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抄送:省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