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9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3-140557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冬季施工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我市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要继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和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力度,突出冬季取暖、防中毒、防滑、防火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落实,保持安全高压态势,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不断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冬季天气寒冷干燥,是火灾、煤气中毒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高发期。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一是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不断提高宿舍取暖设施的本质安全性能,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现场宿舍一律使用岩棉等不燃材料作为填充物,宿舍内一律使用安全电压,并为工人在宿舍外配备专门的手机集中充电场所。二是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三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四是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要巩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建立完善企业、现场安全生产自查整改长效机制,突出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和高处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方案审批论证、相关设备安拆备案、施工前交底教育、使用前验收检查等管理机制,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严把备案验收关,严格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工作,坚决遏制隐患苗头,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落实相关主体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指令的,严肃处理,推动现场和市场的监管联动。

四、下大力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认真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关于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计划》和《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落实好省厅15条和市城乡建设局10条规定,做好路面硬化、渣土覆盖、围挡隔离、洒水降尘、遇有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地不发生扬尘现象。

五、继续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要针对季节、气候和环境特点,将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冬季施工特点宣传到每一个作业人员,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人员操作行为。同时,施工企业不得因抢工期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冬季停工的施工现场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对留守人员取暖安全的巡查,强化现场消防责任的落实。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代班领导要坚持现场代班,值班交接要坚持握手板,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进行逐级上报。进行冬季施工的现场,公司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领导代班制度,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发现领导不在岗或未严格遵守领导代班制度的,坚决要求施工现场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相关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

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对冬季施工安全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要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现场轻重伤事故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要求,并对事故深入调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监管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