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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由省住建厅下放至市城市管理部门实施
发布时间:2013-12-06 发布机构:市城管执法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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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3-103214
按照《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与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审改办[2013]2号)要求,近期,省住建厅已将“各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下放至各设区市城市管理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