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月”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3-11-29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3-152316

 

秦皇岛市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暨“法治月”活动动员大会
 
11月28日,全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月”活动动员大会在秦皇岛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春光主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曹子玉作重要讲话。各县(区)委宣传部主管部长、司法局局长、法宣科(股)长,市直“送法下乡”单位主管领导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法宣办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秀成宣读了《秦皇岛市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月”活动方案》并对全市“12·4”期间的系列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曹子玉对“12·4”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在全市开展的“平安秦皇岛”、“法治秦皇岛”活动中主要抓好三个体系建设,一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二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体系建设;三是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建设。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全面铺开、重点突出、追求效果,并指出要做到六个突出:一是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二是要突出“法律八进”和“法治八建”工作,当前要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三是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既要打造固定的阵地,又要打造传媒阵地和网络阵地;四是要在理念和内容上突出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权利与义务要对等;五是要突出新闻媒体的作用,我市的宣传部门和媒体要担负起这个社会责任;六是要突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大格局。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春光就贯彻会议精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二是要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把贯彻会议精神同抓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
河北法制报、市日报社、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等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