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督导检查耀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4-01-13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4-133225

 

日,市国资委副主任刘中江带领督导组深入耀华集团公司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耀华集团副总经理计峰向督导组汇报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专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建设、安全文化宣传及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等情况
检查中,督导组通报了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简要情况,重新组织企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上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企业下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督导中,副主任刘中江要求:一是企业思想上继续高度重视,保持和发扬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密切配合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松懈,从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常抓不懈;二是要深刻汲取青岛市11.22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对照自身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尤其企业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安全是重点;三是作为市国资委的出资企业,耀华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督导各子公司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手续,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全年生产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督导组对耀华集团子公司弘耀公司的生产现场进行了安全抽查(企业管理促进规划发展科)。